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证书查询
会计考证培训

会计考证主要从零开始学习会计基础;既有全面的重点难点分析,又有考试实战技巧的讲授;即可系统学习会计知识...

点击
会计实操培训

是根据企业的真实业务进行实际操作,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以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为主讲...

点击
会计职称培训

新起点会计培训连续多年举办会计初级、中级职称考前辅导班,特聘请有多年考前辅导经验并深受广大学员欢迎的专家授课...

点击
会计实习辅导

主讲目前最常用的各种财务软件如:金蝶软件、用友软件、管家婆等十几种应用软件,采取一对一,手把手,随到随学...

点击
学历教育

成人高考、自学考试、职业资格、高起专、专升本、不考试、拿证快...

点击
栏目导航
主页 > 实训指导 > 票据行为的具体操作

票据行为的具体操作

发布时间:2013-05-29 09:37作者:新起点会计来源:原创 点击:
  
票据行为的具体操作

 在具体操作时,票据行为表现为票据当事人把行为的意思按照法定的方式记载在票据上,并由行为人签章后将票据交付。它包括三方面内容,即记载、签章和交付。

  所谓记载,通俗地讲就是票据当事人在票据上写明所要记载的内容,如签发票据时应写明票据的种类、金额、无条件支付命令、签发票据日期以及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承兑汇票时写上“承兑”字样,保证时应写上“保证”或‘担保“字样。

  所谓签章,即是指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它表明行为人对其行为承担责任。自然人签章是指在票据上亲自书写其姓名或加盖其私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单位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按照《票据法》规定,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而不能用笔名、艺名等来代替。

  所谓交付,是指票据行为人应将票据交付给执票人。票据行为人在票据上进行记载,并进行签章后,票据还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只有票据被交付给了对方,票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分享到:
上一篇:新起点会计培训讲解新准则下所得   |  下一篇:存入支票的方法和步骤   更多新闻:实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