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固定资产取得成本: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 ||
购买价款 | ①发票上列明的价款;②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 |
相关费用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提示】专业人员服务费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内部员工的培训费、采购人员的差旅费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等),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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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税金 | ①进口环节缴纳的关税;②消费税;③车辆购置税等 | |
【提示】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 ||
情形 | 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 | |
购入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 (动产) |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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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动产) |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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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不动产/不动产在建工程 |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40%) 贷:银行存款 第13个月: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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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 工程 |
账务处理 | |||
属于动产的固定资产 (如生产线、机器设备等) |
属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 (如厂房、仓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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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工程物资 |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60%) —待抵扣进项税额 (第13个月可抵扣的增值税额,40%) 贷:银行存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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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用工程物资 |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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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用本企业外购的原材料(或商品) |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原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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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其他费用(如人员工资等) |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 |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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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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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包 工程 |
会计处理 | |||
支付工程款 |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 —待抵扣进项税额(40%) 贷:银行存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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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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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报】在建工程项目=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
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提示】应计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原价-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预计净残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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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折旧的因素 | 内容 | |
(1)固定资产原价 | 指固定资产的成本 | |
(2)预计净残值 | 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 |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指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 |
(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 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 |
【提示】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 ||
企业应当按月对所有(除下列情形外)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 ||
时间范围 |
①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 ②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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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范围 |
除以下情况,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①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③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④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⑤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⑥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提示1】未使用、不需用、大修理、季节性停用的固定资产要提折旧。 【提示2】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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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未来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 ||
折旧方法 | 计算公式 | |
年限平 均法 |
应计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额=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特点】将应计折旧额平均分摊到使用寿命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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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法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特点】 (1)每单位工作量将分摊多少应计折旧额 (2)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折旧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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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余额递减法 |
年折旧率= 年折旧额=每个折旧年度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特点】(1)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2)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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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数总和法 |
年折旧率= ×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特点】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分母代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总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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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录 |
借:制造费用(基本生产车间使用)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使用)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部门使用)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使用) 其他业务成本(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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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化支出 | 延长固定资产的寿命;提高产品合格率;提高产量 | |
结转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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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一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 贷:银行存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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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
借:营业外支出 贷:在建工程【被替换部分账面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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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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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化支出 | 维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而不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 |
企业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 |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
企业专设销售机构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 |
借:销售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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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清理费用 |
借: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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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 |
借:银行存款【价税合计】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原材料【残料入库】 贷:固定资产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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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赔偿等的处理 |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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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 处置状态 | 清理净损失 | 清理净收益 |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处置损失 |
借:资产处置损益 贷:固定资产清理 |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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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正常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 |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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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报】固定资产项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清理 |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 |||
计入无形资产 |
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含取得无形资产过程中支付的印花税)、专业服务费用、测试无形资产是否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费用 【提示】外购无形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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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 | 引入新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展览费、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达到预定用途后发生的费用 | ||
分录 |
借: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能抵扣的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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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开发 | 会计处理 | ||
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 (或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无法区分的支出) |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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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 |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 | ||
符合资本化条件 |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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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研发完成时 |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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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报】无形资产未研发完成:将“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期末余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项目。 | |||
使用寿命有限 |
①应进行摊销 ②时间:应当自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当月起开始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 ③方法: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 【提示1】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提示2】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④通常其残值视为零 |
使用寿命不确定 | 不应摊销,每年减值测试 |
分录 |
借:管理费用(企业管理用的无形资产) 制造费用(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 其他业务成本(出租的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
筹资业务 | 账务处理 |
取得资金 |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
计算利息 (重点理解) |
1.如果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期支付的,如按季度支付利息,或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其数额较大的,企业应当采用月末计提方式进行短期借款利息的核算 (1)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2.如果数额不大,可以不采用月末计提方式,而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
偿还本息 |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
【列报】短期借款项目=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
核算票据 | 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 | |
签发商业汇票 |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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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手续费 |
借:财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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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商业汇票款 |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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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票据 无力支付 |
商业承兑汇票 |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
银行承兑汇票 |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
入账价值 |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货款+增值税+销售方代垫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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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折扣 | 扣除商业折扣 | ||
现金折扣 |
不扣除现金折扣;折扣期限内付款而获得的现金折扣,在偿付账款时冲减财务费用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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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销应付账款 |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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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企业外购电力、燃气等动力,一般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 |||
1.在每月付款时先作暂付款处理 |
借: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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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末按照外购动力的用途分配动力费 |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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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短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 |
利息的用途 |
借:在建工程(工程改造、固定资产改良) 研发支出(无形资产研发) 财务费用(一般日常经营) 贷:应付利息 |
实际支付利息 |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
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认应付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提示】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不作为应付股利核算,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提示】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应付股利”核算 |
向投资者实际支付股利或利润 |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