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关于加强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豫财会〔2003〕40号)精神,现将《河南省2013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培训方式
本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工作由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部署,省总会计师协会具体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会计科(处、股)负责本辖区报名工作。
培训地点以省内和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为主,境外和国外培训严格控制。
二、培训内容
1、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及其走势
2、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解读
3、企事业单位财务风险防范
4、最新税收及会计政策讲解
5、会计诚信建设
三、时间安排
省内培训班安排在4—11月份,境外和国外培训班适时安排,即日起办理各期培训班的报名手续,有关事宜请登录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网站(www.hpcfo.cn).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报名方式:参加培训人员请到洛阳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财政局窗口办理。
2、培训结束后,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为参加培训人员办理2013年度继续教育确认手续(非高级会计人员不予确认)。
3、参加培训人员,不得带家属及子女。如有变化或未尽事宜以临时通知为准。
4、咨询电话:0379-63917007。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