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体系 | 内容 |
政府会计基本准则 | 指导具体准则和制度的制定,并为政府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 |
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 | 具体准则依据基本准则制定,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作出的操作性规定 |
政府会计制度 | 由政府财政会计制度和政府单位会计制度组成 |
双体系 | 预算会计 | 财务会计 | |
双功能 | 通过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与预算结余三个要素,对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预算收入和全部预算支出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 通过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个要素,对政府会计主体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 | |
双基础 | 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实行权责发生制 | |
双报告 | 报告 | 编制决算报告 | 编制财务报告 |
基础 | 政府决算报告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 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
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 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
l 可靠性 l 相关性 l 可理解性 l 可比性 l 实质重于形式 l 重要性 l 谨慎性 l 及时性 |
l 可靠性 l 相关性 l 可理解性 l 可比性 l 实质重于形式 l 全面性 l 及时性 |
预算会计要素 | 关键点 | |||
预算收入 | 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取得的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一般在实际收到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 |||
预算支出 | 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发生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出,一般在实际支付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支付的金额计量 | |||
预算结余 | 政府会计主体预算年度内预算收入扣除预算支出后的资金余额,以及历年滚存的资金余额。预算结余包括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结转资金是指预算安排项目的支出年终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故未执行,且下年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终了,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扣除预算支出和结转资金后剩余的资金 | |||
财务会计要素 | 内容 | |||
资产 | 定义 | 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 | ||
分类 | 流动资产 | 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 ||
非流动资产 | 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资产、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和自然资源资产等 | |||
确认条件 | 一是与该经济资源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二是该经济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 |||
计量 属性 |
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和名义金额 政府会计主体在对资产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资产金额能够持续、可靠计量 |
|||
财务会计要素 | 内容 | ||
负债 | 定义 | 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的现时义务 | |
分类 | 流动负债 | 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 | |
非流动负债 | 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政府债券和政府依法担保形成的债务等 | ||
确认条件 | 一是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二是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
计量 属性 |
包括历史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 政府会计主体在对负债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负债金额能够持续、可靠计量 |
财务会计 要素 |
内容 | |
净资产 | 政府会计主体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额,其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净资产=资产-负债 | |
收入 | 定义 | 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
确认 条件 |
一是与收入相关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二是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入会导致政府会计主体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三是流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
费用 | 定义 | 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减少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出 |
确认 条件 |
一是与费用相关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出政府会计主体;二是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出会导致政府会计主体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三是流出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政府财务报告 | |
目标 | 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信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决策或者进行监督和管理 |
使用者 | 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债权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政府会计主体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
构成 |
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财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和附注,会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编制现金流量表 |
从编制 主体讲 |
包括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反映本部门)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整体) |
项目 | 政府决算报告 |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 |
编制主体 |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 ||
反映对象 | 一级政府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结果 | 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 |
编制基础 | 收付实现制 | 权责发生制 | |
数据来源 | 以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 以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 |
编制方法 | 汇总 | 合并 | |
报送要求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
业务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发生时: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 |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通知书所列数额) 贷:财政拨款收入 |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减少时:按规定支用额度时 |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库存物品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业务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 |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拨款收入 |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 |
借:库存物品、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
业务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年度终了,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 |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下年年初恢复额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下年年初恢复额度时: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
业务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年度终了,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 |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财政拨款收入 下年度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
业务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取得固定资产 | 不需安装 |
借:固定资产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提示】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等 |
自行建造 |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提示】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
— |
业务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取得固定资产 | 接受捐赠 |
借: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在建工程[需安装]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捐赠收入(差额) |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 |
|||
无偿调入 |
借: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在建工程[需安装]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无偿调拨净资产(差额) |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 |
||||
业务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后续计量 |
计提 折旧 |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加工物品、在建工程等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提示】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等固定资产外,单位应当按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不再计提折旧 |
— | |||
后续 支出 |
借: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
— | ||||
业务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处置 | 出售转让 |
借:资产处置费用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等(按照收到的价款) 贷:银行存款等(按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应缴财政款(差额) |
— |
对外捐赠 |
借:资产处置费用(差额)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等(捐赠过程中发生的归属于捐出方的相关费用) |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 |
|
无偿调出 |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无偿调拨净资产(差额,即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贷:固定资产 借:资产处置费用(无偿调出过程中发生的归属于调出方的相关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 |
单位取得或应收按规定应缴纳财政的款项时 |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应缴财政款 |
单位处置资产取得的应上缴财政的处置净收入时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 贷:应缴财政款 |
单位上缴应缴财政的款项时 |
借:应缴财政款 贷:银行存款 |
业务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单位计算确认当期应付职工薪酬时 |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
— |
单位向职工实际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时 |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
单位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时 |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 贷: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
— |
单位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代扣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房租等费用时 |
按照实际代扣的金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收款 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
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
单位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支付的其他款项 |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等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事业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投资预算收益、其他预算收入等 |
事项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发 生 时 |
直接 支付 |
借:库存物品/业务活动费用等 贷:财政拨款收入 |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授权 支付 |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
其他 方式 |
借:银行存款等 贷:财政拨款收入 |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事项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期末 | 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实际直接支付数 |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拨款收入 |
__ |
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 |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财政拨款收入 |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
期末结转 |
借:财政拨款收入 贷:本期盈余 |
借: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贷: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 |
分类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发生时 | 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预算)收入 | 实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收入时 |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缴财政款 |
— |
向财政专户上缴款项时 |
借:应缴财政款 贷:银行存款等 |
— | ||
收到从财政专户返还的事业收入时 |
借:银行存款等 贷:事业收入 |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事业预算收入 |
分类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发生时 | 预收款方式确认的事业收入 |
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预收账款 |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事业预算收入 |
以合同完成进度确认事业收入时,按照基于合同完成进度计算的金额 借:预收账款 贷:事业收入 |
— |
分类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发生时 | 应收款方式确认的事业收入 |
借:应收账款 贷:事业收入 实际收到款项 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账款 |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事业预算收入 |
|
其他方式确认单事业收入 |
借:银行存款等 贷:事业收入 |
|||
期末结转 |
借:事业收入 贷:本期盈余 |
专项资金 收入 |
借:事业预算收入 贷:非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 |
|
非专项资金收入 |
借:事业预算收入 贷:其他结余 |
事项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期末结转 |
借: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贷:本期盈余 |
专项 资金 |
借: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贷:非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 |
非专项资金 |
借: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贷:其他结余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等 | 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投资支出、其他支出等 |
业务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发生各项支出 |
借:业务活动费用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
||
履职或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种税费,以及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
借:业务活动费用 贷:其他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应交车船税、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个人所得税 |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
||
履职或开展业务活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摊销 |
借:业务活动费用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单位按规定从收入中提取专用基金并计入费用: 借:业务活动费用 贷:专用基金 |
— | ||
单位发生当年购货退回等业务 |
借: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 贷:业务活动费用 |
借: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贷: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
||
期末 |
借:本期盈余 贷:业务活动费用 |
借: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财政拨款支出]、非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非同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结余[非同级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 贷: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
||
业务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为管理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 |
借:单位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实际支付各职工并代扣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
为开展管理活动发生的外部人员劳务费 |
借:单位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
为开展管理活动内部领用库存物品 |
借:单位管理费用 贷:库存物品 |
— |
为管理活动所使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折旧、摊销 |
借:单位管理费用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
— |
为开展管理活动发生税费 |
借:单位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交税费等 |
— |
为开展管理活动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 |
借:单位管理费用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 |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
发生当年购货退回等业务 |
借: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 贷:单位管理费用 |
借: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贷:事业支出 |
期末 |
借:本期盈余 贷:单位管理费用 |
借: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财政拨款支出」、非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非同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结余[非同级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 贷:事业支出 |
定义 | 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
从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基金 |
借: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贷:专用结余 |
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专用基金 |
借:专用结余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
【提示】“专用结余”科目年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从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专用基金的累计滚存数额 |
定义 | 指事业单位在本年度经营活动收支相抵后余额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 | |
期末,事业单位应当结转本期经营收支 | 根据经营收入本期发生额 |
借:经营预算收入 贷:经营结余 |
根据经营支出本期发生额 |
借:经营结余 贷:经营支出 |
|
年末 |
借:经营结余 贷: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提示】如为借方余额,即为经营亏损,不予结转 |
定义 | 是指单位本年度除财政拨款收支、非同级财政专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
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 完成上述结转后,行政单位将本科目余额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累计结余”科目;事业单位将本科目余额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 |
事项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结转“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余额 |
借:本年盈余分配 贷:累计盈余 或作相反分录 |
— |
结转“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余额 |
借:无偿调拨净资产 贷:累计盈余 或作相反分录 |
— |
结转“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余额 |
借: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贷:累计盈余 或作相反分录 |
— |
事项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从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专用基金 |
借:本年盈余分配 贷:专用基金 |
— |
从收入中提取专用基金并计入费用 |
借:业务活动费用 贷:专用基金 |
— |
设置的其他专用基金 |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专用基金 |
— |
使用专用基金时 |
借:专用基金 贷:银行存款等 |
— |
使用专用基金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 |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并按照专用基金使用金额 借:专用基金 贷:累计盈余 |
借:事业支出(使用从收入中提取并列入费用的专用基金)/专用结余(使用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专用基金) 贷:资金结存 |
事项 | 财务会计 | |
期末结转 | 结转各类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 |
借: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 贷:本期盈余 |
结转各类费用科目的本期发生额 |
借:本期盈余 贷: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所得税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其他费用 |
|
结转本科目余额 |
借:本期盈余 贷:本年盈余分配 或作相反分录 |
事项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取得无偿调入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保障性住房等(确定的成本)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 无偿调拨净资产(差额) |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等 |
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
借:无偿调拨净资产(差额)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贷:库存物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保障性住房等(按照调出资产的账面余额) 借:资产处置费用(归属于调出方的相关费用)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等 |
报表 | 依据 | 构成 |
财务 报表 |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
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 【提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编制现金流量表 |
预算会计报表 |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单位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 至少包括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